遺產稅未申報,有什麼法律責任?

17 Jun, 2025

問題摘要:

繼承人在處理遺產事宜時,切記不得在未繳清遺產稅或未取得免稅等相關證明前貿然分配財產、移轉不動產、提領存款,否則不僅面臨刑事追訴風險,也會影響其他繼承人的權益。此外,若遺產價值龐大或關係錯綜複雜,也應評估是否需要聘請律師或會計師協助處理稅務申報、財產估價、分割協議及遺產移轉等事宜,以確保程序合法並有效降低稅負風險。遺產稅制度雖然是一種財富再分配工具,但對於納稅義務人而言也伴隨實質法律風險與程序負擔,誤解制度內容或忽視申報義務,不僅會損害繼承權益,更可能面臨重大法律責任。因此,建議繼承人在著手處理遺產之前,務必完整解相關法規與申報義務,依法辦理,才能避免因疏忽而吃上官司甚至失去應繼財產。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遺產稅是當一個人死亡之後,政府針對其遺留下來的財產所課徵的財產稅,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在完成遺產稅的申報與繳納後,才能依法繼承該財產。其立法目的在於避免財富過度集中與世襲壟斷,並透過累進稅率達成財富重分配的社會政策。很多人會問,在遺產稅尚未繳清或申報未完成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先行將財產分割、交付或辦理所有權移轉?答案是否定的。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0條明文規定,若於遺產稅尚未繳清前,就擅自分割遺產、辦理遺贈交付或進行移轉登記者,將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規定強調國家對遺產稅的課徵具有優先權與嚴格性,亦即在國家尚未完成稅款徵收前,任何私下移轉或處分遺產行為都是違法的,且繼承人將面臨刑事處罰。

 

不僅是繼承人本身會被究責,相關的金融機構、公證單位、地政事務所等若在未確認納稅人繳清遺產稅、核定免稅或不計入遺產證明等文件的情況下,即協助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財產,也將連帶負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規定,若上述單位為民營機構,將被處以1萬5千元以下的罰鍰;若為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則由其主管機關對主辦及直接主管人員從嚴議處。實務上確有不少案例,繼承人因心急處理財產未依法辦妥遺產稅申報及繳納,即匆忙辦理銀行提款、不動產過戶等,結果不但手續無效,甚至還涉及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此外,遺產稅的申報義務也有明確時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納稅義務人應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申報,若被繼承人居住於境外但在我國境內遺有財產,則應向中央政府所在地的稽徵機關申報;若稽徵機關申請法院指定遺產管理人時,申報期限則自法院指定之日起算。若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完成申報,依同法第44條規定,將按核定應納稅額加處2倍以下的罰鍰;第47條進一步明定,罰鍰加稅款之總額不得超過遺產總額,保障納稅人基本財產權的比例原則。

 

值得注意的是,遺產稅的申報內容也有細緻規範,若遺產中包含被繼承人於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依法應併入遺產總額課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明定此點,而該等財產雖依第20條第1項第6款平常免課贈與稅,但在遺產稅課徵時仍不得排除。換言之,不能單純認為夫妻間贈與免稅就可以避免列入遺產課稅,這部分經常成為漏報與被罰的高風險區,務必要特別注意。

-家事-繼承-稅捐-遺產稅申報

(相關法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7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0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2條)

 


瀏覽次數:14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