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傳承?抑或實物傳承?
13 Jun, 2025
問題摘要:
遺產及贈與稅制下對於不動產之估價依據並非市價,而是採用法律明文規範之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土地得擇其一,房屋則專以後者為準,其目的在於提供課稅上的統一標準與操作便利,也減少民眾在實務操作上的估價爭議。透過理解相關法律條文與不動產價值認定標準,有助於個人在規劃財產傳承時更為精確,亦能妥善控管潛在稅負與申報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生死離別是人生中無法避免的課題,當親人不幸離世時,家屬除了承受喪親之痛,還得面對諸如遺產稅申報等法律與行政程序的繁瑣事務。往生者或許已經放下世事,但留下來的親人卻常常要歷經一段混亂與身心俱疲的過程。尤其是財產規劃與遺產處理更涉及稅制、法律權益與財務風險,若缺乏基本知識或準備,可能讓遺產繼承變成家人之間的負擔與爭端。在此背景下,了解台灣遺產稅制的基本規則,不僅是對財產的負責,也是一種對家人的體貼與保障。
一、看看法律怎麼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明確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係受死亡之宣告者,以法院宣告死亡判決內所確定死亡日之時價為準。」此處所稱「時價」,即為估價基準,進一步說明則為:「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其他財產時價之估定,本法未規定者,由財政部定之。」
由此可知,不動產若涉及遺產或贈與課稅時,土地與房屋會依不同標準核定價值。土地部分採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作為估價依據,而房屋則僅採評定標準價格,兩者在使用上有重疊但仍有所不同。
公告土地現值乃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每年1月1日公告,其程序包含地價區段之劃分、地價動態之調查與地價評議委員會之評定,最終製成土地現值表,用作土地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申報現值之參考及主管機關審核移轉現值與徵收補償依據。另一方面,評定標準價格則由財政部頒訂,是指稅捐機關對房屋依其構造、樓層、折舊情形等項目核定的標準價格,專門作為房屋移轉時課徵遺產稅、贈與稅或財產交易稅之依據。
由此可看出,在土地部分,公告土地現值與評定標準價格均可作為遺產與贈與估價之依據,而在房屋部分,僅能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此種差異源於不動產的性質與使用價值差異,公告土地現值具有年度變動與市場敏感性,評定標準價格則屬稅捐評估制度化產物,並無與市場價格直接連動機制。
二、如何抉擇?
由於公告土地現值與評定標準價格通常明顯低於市價,因此在財富傳承上,若選擇以不動產作為遺產或贈與標的,與其先變現再贈與現金相比,課稅基礎可能較低,可達到節稅效果,這也是不少人偏好將土地或房屋直接以贈與或繼承方式傳承的重要原因。
不過,仍應注意在報稅時須依照法定程序,如確實提供不動產位置、用途、坪數、登記價格等資料,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進行申報與核課,否則將可能面臨補稅與處罰風險。
綜合而論,遺產及贈與稅制下對於不動產之估價依據並非市價,而是採用法律明文規範之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土地得擇其一,房屋則專以後者為準,其目的在於提供課稅上的統一標準與操作便利,也減少民眾在實務操作上的估價爭議。透過理解相關法律條文與不動產價值認定標準,有助於個人在規劃財產傳承時更為精確,亦能妥善控管潛在稅負與申報風險。
-家事-繼承-稅捐-贈與稅
(相關法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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