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錢給宮廟需要繳贈與稅嗎?

13 Jun, 2025

問題摘要:

捐錢給宮廟是否須繳贈與稅,關鍵不在於捐贈行為本身,而在於受贈機構是否具備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3款所規範之合法財團法人身分。若有,則該筆捐款可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若無,則仍屬課稅範圍內之贈與行為,應依法申報,並在超過年度免稅額時繳納贈與稅。國稅局亦會依金融帳戶查核大額轉帳紀錄與金流來源,民眾切勿輕忽或誤信「捐錢給廟就一定免稅」的迷思,否則在無適當稅務安排下,原本為行善而捐款,卻反而遭追稅甚至處罰,實屬得不償失。如仍有疑問,建議向專業稅務顧問或國稅局諮詢確認,以確保捐贈行為合規合法,達到節稅與公益並行的最佳效果。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捐錢給宮廟是否需要繳納贈與稅,一直是許多民眾在發心行善時會忽略的重要課稅議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若財產之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以贈與論,依法課徵贈與稅,例如: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者、以自己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甚至是限制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若其來源未經證明為購買人本人所有,均可能被視為贈與行為。
 
因此,若民眾將金錢無償捐贈予他人或機構,形式上即構成贈與,依法原則上應申報並繳納贈與稅。
 
然而,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亦設有若干免稅規定,其中與宗教捐贈最直接相關的為第20條第3款,其明定:「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可不計入贈與總額。
 
亦即,若民眾將財產捐贈予依法設立、並符合主管機關標準的宗教團體或宮廟,不但不須計入每年220萬元贈與免稅額,也無須繳納任何贈與稅。這項規定立意在於鼓勵社會資源投注於宗教、公益與慈善領域,對於社會具有正面意義。
 
但需要特別提醒的是,是否免稅,關鍵在於該宮廟或宗教機構是否為「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且是否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祭祀公業」要件,並接受主管機關監督與財務申報。因此,若捐款對象僅為未設立財團法人、亦無正式登記之宮廟或神壇,即使其存在已久、香火鼎盛,亦無法享有贈與稅免稅待遇。
 
舉例而言,若民眾將大筆金額捐贈給村內一座未登記為財團法人之宮廟,且對方亦未依法開立收據或報稅,日後若經國稅局查核,有可能會將此筆捐贈視為一般贈與行為,進而要求贈與人申報並補繳贈與稅,甚至因逾期未申報而加徵罰鍰。
 
反之,若民眾將款項捐贈予符合財團法人設立要件並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宗教團體,如已登記之寺廟、教會、宗教基金會等,即可檢附對方開立之正式捐款收據,並於申報時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3款主張不計入贈與總額,達成合法免稅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免稅條文明確規定,實務上仍需透過捐贈收據佐證金流與贈與目的,且受贈單位若日後因違規遭撤銷法人資格,亦可能使相關捐贈被追溯課稅。因此,民眾在捐款前應善加查明受贈機構之設立登記情況,或請會計師或律師協助確認免稅資格。
 
綜上所述,捐錢給宮廟是否須繳贈與稅,關鍵不在於捐贈行為本身,而在於受贈機構是否具備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3款所規範之合法財團法人身分。若有,則該筆捐款可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若無,則仍屬課稅範圍內之贈與行為,應依法申報,並在超過年度免稅額時繳納贈與稅。國稅局亦會依金融帳戶查核大額轉帳紀錄與金流來源,民眾切勿輕忽或誤信「捐錢給廟就一定免稅」的迷思,否則在無適當稅務安排下,原本為行善而捐款,卻反而遭追稅甚至處罰,實屬得不償失。如仍有疑問,建議向專業稅務顧問或國稅局諮詢確認,以確保捐贈行為合規合法,達到節稅與公益並行的最佳效果。

-家事-繼承-稅捐-贈與稅

(相關法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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