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被繼承人的遺囑並移轉遺產構成什麼犯罪?民事上如何救濟?

11 Jun, 2025

問題摘要:

偽造遺囑以圖不法之繼承行為,不僅嚴重觸法,也嚴重損害其他繼承人之權益,無論是刑事上構成偽造與使登載不實等罪名,或民事上需面對遺產返還、撤銷登記與喪失繼承權後果,皆顯示法律對於誠信與權益保障的高度重視,繼承人若遇此情況應審慎應對,並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處理遺產繼承過程中,若有繼承人偽造被繼承人的遺囑並據以申辦不動產移轉登記,除涉及重大刑事責任外,也可能衍生民事糾紛與繼承權喪失的法律後果。
 
首先,從刑事責任觀察,該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210條的偽造私文書罪,凡偽造或變造足以生損害於他人之私文書者,即屬犯罪,若將偽造的遺囑作為法律文件使用,性質上即屬構成該罪。進一步若行使該偽造遺囑來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則依刑法第216條規定,又將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明知該遺囑為偽造而仍使用之。
 
若因使用該偽造遺囑使地政事務所的承辦人員將不實資訊登載於公文書中,則又構成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該條明文規定凡明知為不實而使公務員記載於其職務所掌公文書中,且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即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顯示對於登記誠信與繼承權益之保障具有高度重視。
 
至於民事責任部分,首先可由其他繼承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該基於偽造遺囑所辦理之繼承登記,法院得裁定將不動產恢復登記至被繼承人名下,並重新辦理全體繼承人共同共有的繼承登記。
 
其次,偽造遺囑者亦可能喪失其繼承權,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凡有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遺囑等行為者,皆屬於法定的繼承權喪失原因之一。此外,若行為人有以詐欺或脅迫影響被繼承人對於遺囑之訂立、撤回或變更,亦屬同條所列之喪失繼承權事由,惟若被繼承人於生前表示宥恕者則不在此限。
 
實務建議方面,為防範爭議,應於處理遺產前先核查遺囑之真實性,可請教律師或聲請法院進行筆跡鑑定等專業鑑定程序;若發現有偽造情形,應儘速依法提起撤銷登記之訴訟,以利恢復不動產合法繼承程序。同時應確保所有與遺囑、不動產登記相關之文件、錄音、書面資料等完整保存,以作為未來訴訟或證據用途。
 
整體而言,偽造遺囑以圖不法之繼承行為,不僅嚴重觸法,也嚴重損害其他繼承人之權益,無論是刑事上構成偽造與使登載不實等罪名,或民事上需面對遺產返還、撤銷登記與喪失繼承權後果,皆顯示法律對於誠信與權益保障的高度重視,繼承人若遇此情況應審慎應對,並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家事-繼承-遺產侵害-侵吞遺產-

(相關法條=刑法第210條=刑法第214條=刑法第2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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