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提領已故親人的存款以避免觸犯法律呢?

11 Jun, 2025

問題摘要:

不論是一般存款繼承或小額存款繼承,合法提領程序的核心精神都在於尊重所有繼承人的共同權益,避免單方面未經授權處分遺產資產。尤其在遺產尚未正式分割前,所有遺產均屬於公同共有,任何一人無權單獨處分,否則可能涉及民事侵權責任,嚴重時甚至構成刑事偽造文書或侵占罪。如果家屬無法一次召集全體繼承人或協商分配困難時,提起遺產分割調解或訴訟,是一條合法且有效的途徑,不僅能明確確定每一位繼承人應得的份額,也能讓各自依照法院判決或調解筆錄單獨辦理領取,不需再經過繁瑣的全體同意手續,省時又減少紛爭,保障自己依法取得應繼承之權益。面對遺產分割問題時,若情勢複雜或涉有糾紛,建議及早諮詢專業律師協助,依法進行遺產分割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證據不足而影響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要合法提領已故親人的存款,以避免觸犯法律,首先必須了解正確且合規的繼承程序。依照法律規定,繼承人欲提領已故親人的存款,應由全體繼承人親自攜帶相關證件與資料親臨銀行辦理。具體而言,繼承人需準備的資料包括:繼承存款申請書、被繼承人的存摺或存單、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正本)、被繼承人除戶之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書、可確認全體合法繼承人資格的全戶戶籍謄本及各繼承人現戶籍謄本(須含記事欄記載),以及全體繼承人的國民身分證與印章。這些文件備齊後,全體繼承人需親自到場辦理存款繼承,才能合法完成提領程序,避免未經授權擅自提領而觸犯刑事法律責任。
 
若有繼承人因故無法親自到場,可採取委任方式處理,但必須提供合法的委任資料。若委任人居住於國內,則需準備委任書(印鑑應與戶政事務所留存的印鑑一致)、三個月內開立的委任人印鑑證明(正本)、委任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受任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若委任人居住於國外,則必須經我國駐外機構簽署或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民間團體驗證的授權委任書,並檢附委任人印章及受任人國民身分證與印章,確保委任程序符合規定。
 
然而,實務上常發生遺產中存款金額不高,但仍需全體繼承人親臨銀行辦理,過程繁瑣且耗時,為此,金管會於2022年已函請銀行公會研議簡化措施。根據新措施,若屬於小額存款繼承案件,且部分繼承人無法到場時,僅需由到場之繼承人,即所謂的繼承代表人,擬具切結書或在相關申請文件上加註切結文字,即可取代其他繼承人到場與出具印鑑證明之繁瑣程序。此舉大幅提升民眾辦理小額存款繼承的效率,亦減少了因程序繁複所可能產生的紛爭,有助於便民並促進銀行業務流暢性。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屬於小額存款繼承,繼承代表人在切結書中應載明全體繼承人資料及同意事項,並對於所載事項負完全法律責任。若事後有其他繼承人主張權益受損,切結人仍須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切結書之撰寫與簽署須審慎而誠實。
 
如果家屬在面對親人過世後的遺產分配時,因為人數眾多或意見不合,難以一次召集全體繼承人,或者即使召集後也難以達成共識,導致遺產繼承手續無法順利進行,這時可以考慮透過法律程序來解決,進行遺產分割之調解或提起遺產分割訴訟。依據民法第1164條的規定,繼承人之間可以經由協議來進行遺產分割,若協議不成,則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遺產之訴,由法院依法裁判分割方式,最終完成遺產分配。當法院作出確定判決,或在訴訟過程中雙方達成調解並製作調解筆錄時,繼承人即可依照判決主文或調解筆錄所載內容,確認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其中包括存款、動產或不動產等各類財產。
 
取得確定判決或調解筆錄後,相較於一般需要全體繼承人到場辦理繼承手續的程序,已獲得法院判決或調解筆錄的繼承人,可以單獨持該判決書或調解筆錄,直接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屬於自己部分的存款提領或轉帳,無須再要求其他繼承人個別出具同意文件或委任手續,也不需要全體到場。這大幅簡化了提領程序,特別適合在繼承人彼此溝通困難或關係緊張的情況下,仍希望依法合理取得自己應繼財產的人。
 
進一步來說,法院在處理遺產分割案件時,會根據各繼承人應得的法定繼承比例,或依雙方協議的方式,分配遺產內容。若遺產是金錢或存款類型,法院通常會在判決中明確列示各繼承人應取得的金額。若是其他種類的遺產,如不動產或有價證券,則會裁定分割或裁定拍賣後分配拍賣價金。因此,只要繼承人持有確認其應得遺產的確定判決或經法院認可的調解筆錄,即可依法向金融機構、地政事務所或其他相關機關申請辦理權利移轉或金錢領取手續,無須再受限於其他繼承人是否配合。
 
當然,在實際操作上,即便取得判決或調解筆錄,辦理領取時仍須準備基本資料,例如身分證、印章、判決書或調解筆錄的正本或核章副本,以及必要時金融機構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文件。部分金融機構也會要求判決書或調解筆錄上需明確記載該筆存款的分配內容,因此在訴訟或調解過程中,最好要求法院或律師協助,將各項遺產標的分配清楚記載,避免後續申辦時產生爭議或延誤。
 
此外,提醒一點,如果遺產中除了存款之外,還有其他尚未清償的債務,繼承人於分割前應一併查明並妥善處理,否則繼承人仍可能因遺產債務對外負責。尤其在訴訟過程中,若法院認定有需要清償的負債,亦可能影響最終分割結果。

-家事-繼承-遺產分割-

(相關法條=民法第116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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