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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規定註釋-拋棄繼承權人應繼分之歸屬
民法第1176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者,其應繼分歸屬於其他同為繼承之人。 第二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中,有拋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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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條規定註釋-繼承拋棄之效力
民法第1175條規定: 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說明: 民法第1175條規定繼承人可以拋棄其繼承權,並明確指出這種拋棄行為的法律效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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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規定註釋-繼承權拋棄之自由及方法
民法第1174條規定: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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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規定註釋-分割之計算(贈與之歸扣)
民法第1173條規定: 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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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註釋-分割之計算(債務之扣還)
民法第1172條規定: 繼承人中如對於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者,於遺產分割時,應按其債務數額,由該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說明: 民法第1172條的規定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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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規定註釋-分割之效力(連帶債務之免除)
民法第1171條規定: 遺產分割後,其未清償之被繼承人之債務,移歸一定之人承受,或劃歸各繼承人分擔,如經債權人同意者,各繼承人免除連帶責任。 繼承人之連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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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註釋-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民法第1138條規定: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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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規定註釋-法定順序繼承人之決定
民法第1139條規定: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說明: 本條的立法理念在於進一步確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選擇原則,即以與被繼承人的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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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註釋-代位繼承
民法第1140條規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說明: 本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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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規定註釋-同順序繼承人之應繼分
民法第1141條規定: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說明: 同順序繼承人具有相同的繼承權利,因此,其應繼分...